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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大利公告
題目 | [必讀] 承運公司禁運物品名錄 | 日期 | 2014-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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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毒性、相放射性(包括同位素及容器)的各種危險物品,比如:雷管、火藥、爆炸、汽油、酒精、煤油、生髮水、火柴、生漆、強酸、強鹼等; 2.麻醉藥物和精神藥品,比如:鴉片、嗎啡、可卡因等; 3.國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遞物品,比如:軍火、武器、警具、金銀等; 4.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比如:屍骨(包括骨灰)、未經削制的獸皮、未經藥製的獸骨、未經消毒的動物器官,肢體或骨骸等; 5.容易腐爛的物品,比如:鮮肉、鮮魚、鮮蛋、鮮水果、鮮蔬菜等; 6.反動報刊書籍、宣傳品和淫邪有傷風化的物品; 7.各種活的動物(蜜蜂、蠶、水蛭除開); 8.人民幣、兌換券及各種外幣; 9.不適合郵遞條件的怕震易損物品,比如:精密儀表、計量儀表、顯像管、電視機、燈泡、日光燈管、熱水瓶等; 10.包裝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和污染或損毀其他郵件、設備的物品;國內限量寄遞物品由郵電部規定限度範圍郵遞。 由於違章夾寄禁寄物品而造成損失或因包裝不妥而危害人身安全和污染、損毀其他郵件、設備的,寄件人應當負賠償損失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應依法負擔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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